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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8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科教融汇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管理办法

168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:2024-03-27 10:30 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来源:

研字〔2024〕19号




第一章 总则

    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,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,不断完善研究生科教融汇育人机制,规范“科教融汇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”(下简称“孵化计划”)的管理实施,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“孵化计划”的选拔坚持“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每年入选项目不超过40项,支持金额1万元,分阶段以助学金的形式发放。

第三条 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负责支持“孵化计划”的具体管理,接受和处理相关争议事项,研究处理相关工作中的其他问题。


第二章 计划申报与评审

第四条 计划申报

(一)面向对象

“孵化计划”面向已获得我校研究生(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)拟录取资格的学生(含“优干保研”“支教保研”)及低年级在校研究生,学习方式应为全日制。其中,优先选拔拟录取学生和一年级研究生,以实现学术人才早发掘、早培养。申请学生不限专业,旨在促进跨学科学术交流与成果产出。申请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.已获得我校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或硕博连读生拟录取资格的人员,以及低年级全日制在校生(原则上预期毕业时间应在2年及以上);

2.综合素质高,专业基础牢,抗压能力强,具有浓厚的科研热情和突出的科研潜质;

3.可独立申请,也可组队申请(一般不超过5人),需自行联系校内指导教师;

4.以往入选过“孵化计划”的成员不可再次申请。

(二)管理模式

1. 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负责对“孵化计划”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,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同推进;

2. “孵化计划”采用虚拟班制,遴选进入本计划的研究生,其专业学习、导师指导、学位论文写作等仍归属原培养单位管理;

3. 组建班级功能组,倡导在既定的课程设计和项目研究以外,计划成员自主规划各项活动安排,自主探索各类创新实践;

4. “孵化计划”坚持“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”,将定期对计划成员进行考核评估,实行多节点动态退出机制。

(三)训练计划

“孵化计划”运行周期一般为2年,包含科研基础夯实、学术视野拓展和实践能力提升三个训练模块。三个模块互为促进,交叠进行。

1. 科研基础夯实

开设“科研基础训练”系列课程,夯实“孵化计划”成员科研基础,课程主要涵盖《论文写作基础》《实证研究方法》《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》《社会调查研究方法》等内容。

2.学术视野拓展

开设“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辅导课”,邀请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专家聚焦项目研究进行系列讲座,拓展计划成员学术视野。

3. 实践能力提升

计划成员结合自身研究兴趣与专长,聚焦基础前沿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,紧扣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,独立或组建研究小组(一般不超过5人)申请设立科研项目。项目类型按预期成果分为学术研究论文和调查研究报告。

第五条 计划评审

(一)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交《个人申请表》《研究计划书》和个人综合素质展示视频等材料至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。如组队申请,需发送全部成员的《个人申请表》、个人综合素质展示视频和一份《研究计划书》,全部成员均应满足计划申报的基本条件。

(二)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结合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,组织专家开展遴选,入选项目将在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

第三章 计划管理与结项

第六条 每个项目至少由一名校内教师担任指导教师。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,分为立项、中期考核和结项三个阶段。“孵化计划”申请环节即进行立项筛选;立项中段,进行中期考核,未能达到预期研究目标则予以淘汰;结项环节,需进行结项答辩。立项开始至结项完成前,计划成员(或以研究小组为单位)需完成一场校内公开学术分享,且分享主题应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。

第七条 每个项目一经立项,指导教师及项目成员不得随意更改,如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取得拟录取资格的学生,在立项后因放弃入学等未取得我校学籍,项目自动终止;在立项后保留入学资格的,项目暂停,待其正式入学后项目继续开展,暂停期超过一年的项目不予继续。

第八条 项目结项

(一)项目执行期内,“学术研究论文”类项目——在《168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期刊目录》规定的 A 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;“调查研究报告”类项目——形成被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研究报告1篇。如未获得以上成果,则需通过答辩确定是否予以结项。

(二)“孵化计划”成员如在中期答辩前取得本学科认可的重大成果,可申请提前1年结项,具体条件为:“学术研究论文”类项目——在《168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期刊目录》规定的AA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;“调查研究报告”类项目——形成1篇及以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重要研究报告。

(三)以上成果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,项目成员需为第一作者(含英文通讯作者,或项目指导教师第一作者、成员第二作者),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“168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”,《168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期刊目录》以我校科研处发布为准。对于发表于高水平英文核心期刊的论文(含网络发表),如多名作者(不超过4人)按照国际惯例以姓名首字母排序,则均视为第一作者,每篇学术论文仅能供一个项目认定使用。“学术研究论文”成果需注明:由168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“科教融汇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”资助。

第九条 配套支持

(一)计划成员通过项目中期考核后,可根据培养方案计1个学分(与创新实践选修课程学分互换);

(二)结项答辩环节将评选优秀成果奖、优秀团队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,各奖项发放奖金和证书;

(三)项目指导教师与计划成员基于项目共同形成的学术成果,指导教师一作,计划成员二作,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各类评奖评优均视同为计划成员一作。


第四章 附则
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,由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